欣賞與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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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謠-補破網 |
按字面上看來,欣賞讓人有距離感,而體驗呢,就必須是自己親身融入的,不是嗎?事實上也真的是這樣。Mm……比如說一盤看來色、香都很吸引人的菜,光是用眼睛去看、用鼻子去聞,就是僅止于欣賞,這盤菜,只有當你夾起放入口中品嚐時,才知道這盤看起來色澤優美、吸睛、聞起來香噴噴的菜色,原來“吃”起來是這樣的感覺。對了,當我們融入于其內時,我們就已經跳脫欣賞,進入了體驗的層次了。當然,不管是欣賞還是體驗,在感覺上來說,它絕對是分開的兩件事。並且,它是一件很個人的感覺,我個人覺得這是一件有趣的事,雖然所有的人,同樣的具有各種感覺,然而每個人所反應出來的結果卻很不相同。或許,這個可以解釋為什麼同樣的風景,卻讓五位畫家畫出五幅不同感覺的畫面。我的意思是“美”與“醜”,不容易直接從畫面上來下定義,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這把尺的長度與寬度,也不見得人人相同,這有點類似“好”與“不好”一樣難以下定論。有人說是處決於“緣分”,哎!“乎乾啦”歌裡面不就是這樣唱的嗎?
我常會想到一個有趣的問題,在創世紀裡說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即或是雙胞胎,都不見得完全相像,這千千萬萬、不止造型、膚色、個性也大不相同的人,這樣的分身不盡讓人覺得會有種無限擴展的想像空間,不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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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英忠-命運交響曲第二樂章 |
當一幅你喜愛的畫呈現在眼前,從欣賞的觀點切入,是令人欣喜的、感覺良好的,不是嗎?而,當你必須自己將顏料擠在調色盤上、拿起畫筆、開始畫下去的時候,那就不一樣嘍!那就是挑戰的開始,線條的粗、細、長、短,及顏色的調配、明、暗、色調彩度的置放,在在都必須手、腦、眼並用,才有可能完成一幅創作者能接受的作品。這樣說好像有點危言聳聽?其實是說的真心話,一點都不誇張,通常,程度在一般以上的藝術創作者,會很在意創作出來的作品,若是連創作者自己都無法滿意的作品,端得出去展示廳或大殿堂嗎?相信大多數的愛藝者都聽過創作者說過這樣的話:“哎!畫得不滿意的作品不敢給人,而畫出了滿意的,卻又捨不得給人。”這不是矛盾嗎?(這是從創作者的角度來看),若是從觀賞者的角度來測溫,對于一幅畫作的好與不好並不會等于創作者自我的評價,因此才會出現似稍矛盾的上言。
欣賞可以經過不斷的學習過程來增加提升強度或者說高度,而創作呢?就如我曾說過的,天才不可教,創作與天才有點觸類旁通的意味,我們可以累積繪畫的經驗,對於創作,卻無法運用累積來達到高峰。亦即,說到“創作”談何容易啊!繪畫經驗的累積總有一天可以讓我們達到某種高度,之後,就會被一片打不開的壓頂給鎖住、停頓在某一個階段無法突破,這就告訴我們,為什麼踢倒街的藝術家,只有少數能浮出檯面?而不是全部都上榜?這種說法很令人泄氣的,不是嗎?啊!不必灰心喪志,這世上幸虧有些不願潦落創作路而寧可袖手輕鬆當個觀賞者的人,積極的去觀賞作品,才不會讓渾身充滿創作力的藝術工作者所創作出來的作品,因為無人觀賞而感到失望,或許這是造物者所謂的取決于平衡吧!
談到體驗,這又是一個全然不同的感覺。他與欣賞有些許異曲同工之妙,不管是在距離內或距離外,都能讓人充滿新鮮度的接受度。體驗與觀賞一樣,沒有層次上的設定差異,只有接受與無法接受的區別。接受可以說是一種意願上的融入,因為融入所以能感受,這個也會牽扯到極端個人化的感受或者表達的方式,就如老生常談的,「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對於我們的愛好,在親身融入的當下的確如人飲水一般。可不是?從冷到冰、或從暖到滾燙,若不是親自體驗還真有程度上的搞不清說不明白呢!辜不論是由於好奇心的驅使或是旁人的慫恿去得到實際的體驗,並不會減少任何的感受度。呼!那………就攤開紙或將畫布上架、把沾了顏料的筆或任何媒介工具揮灑下去,不管畫面上是否有所謂的「完成」,就能擁有表達的籌碼啦!勇敢的去試試吧,不試怎能知道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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