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到許多讀過“恨過就好”這篇文的讀者的回應,無論如何,雖人性免不了有 “恨”,大多數的人願意選擇 “恨過就好”,令人欣慰。其中有一個特例;有一個性情高傲的基督徒,總是自認有權挾持別人,總認為有錢能使人伏服腳下,任其頤指氣使,結果,時間久了,手拿多了也不希罕了,有人就揮別而去,在她臨終之前,著人言說,希望能獲得原諒,聽起來有點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當然有人會回應,為啥當初選擇那樣做呢?知道一定會獲得原諒?因為對方應該履行基督徒的本分,這不也是另類的挾持?讓我們看看新約路加福音15:11~32耶穌以浪子回頭的故事來比喻上帝的大愛,其中有一個醒眼的字句, “悔改、認錯”,那,如果沒有這樣的行為伴同呢?是否徒有無謂的原諒? …………十幾年前的一個機會聽到一個牧師對於 “赦免”的詮釋,他說; “赦免那個傷害你的人”是上帝對於心靈受傷害的人的最大的恩典。乍聽這話,是否霧煞煞呢?嘎?蝦米咧,恨都來不及了,這玩笑未免開太大了吧! …………想想看,恨只能加深不平、更加不能釋懷,最後導致莫名的生病,而那個傷害你的人呢?根本不在乎對你的傷害有多深?多大?他照樣吃喝玩樂,過得其樂無比,卻讓你恨得牙癢癢的,反而成了傷害之後更加傷。 …………“赦免”,就是抹消那個一再的傷害你的 “恨”,雖然,傷害你的人並沒有來到你的面前說對不起、赦免我吧!雖然 “赦免”是非常違反人性的行為,卻是非常的崇高的行為,如果以借貸做比喻,就非常清楚,借給人一千萬,拿不回來,貸的人手一攤,說,錢沒了,我又不是故意的,沒辦法還啦,然後自顧自的去玩樂,如果,借人錢的,心不甘,天天去敲門要債,要不到,又請律師去告,這是否變成身分倒置? …………有一個擘腿倒入小三溫柔鄉的男人,棄糟糠妻於不顧,還大辣辣的宣揚,他如果有一口飯吃,絕不會讓他過棄的糟糠妻餓到。所有認識者都拍手叫好,稱讚這個人這麼有情有義,而事實上,他去幫小三向前夫拼命的要錢,卻一毛錢都不給那個過棄的糟糠妻。如果那個糟糠妻一直沉迷在告他,去要錢,她是否就把自己給反綁在一個跳不出的籮筐?她還有生活可言嗎? ………生活是一直向前走的,心靈是要不斷的向上提升的,我相信那個牧師說的, “赦免那個傷害你的人”的確是一帖最佳良藥, 只有去掉“恨”的牽絆,才能無憂無慮的跨越向前,心中充滿上帝的愛,才能體驗上天要賜給我們的平安與喜樂的應許。祝福所有讀過這篇文章的讀者,心中都充滿上天來的喜樂與平安。 ……………我們寧可不要負人,不要在最後的階段來懇求赦免,萬一,沒有預期的最後的機會,豈不是要含著一輩子的虧欠而無法瞑目?讓我們也祝福那些虧欠我們的人,因為上帝說只要祝福,不要咒詛,如果那人不能承受神的祝福,這個祝福就會回到你的身上,如果他不應受咒詛的,一樣,咒詛也會回到你的身上,因此,讓我們大方的祝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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