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2




愛與饒恕


        不久前在新眼光的靈修短文中讀到饒恕篇,文中還特別提到整本聖經就是著重在饒恕這兩個字,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耶穌為衆人的罪受釘十架這件事。作者強調耶穌死前所說的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所作的。另外有人強調的,是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下,做啥?有一預定論說;降世是為人的贖罪祭。因此愛與饒恕這個話題就一直在筆者腦中飄盪揮之不去。
        “愛與饒恕是一種看不到也摸不到的感覺,就像一幅抽象畫一般,深具個人的情感流露與主觀的表達。情人眼裡出西施就是最好的明證,若非如此,不是美女者要如何嫁出去?愛與饒恕有如雙面的利刃,絕不是豬八戒照鏡子,兩面不是人。
      “愛與饒恕是一種攪動人心的遊戲?還是一種人心設定性的選擇對象?經上真的有如此記載;愛你的敵人,赦免人的過錯七十個七次。又在歌林多前書十三章寫下對愛的詮釋如下;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愛是一份完整的感情還是有缺陷的情感?它也包含情慾、佔有、負責、包容、饒恕在內嗎?還是什麼莫須有的…………?若從知難行易與知易行難切入,表面上看來好像只是自知的說法,那麼推己及人又該算是怎麼回事?愛與饒恕到底是紙上功夫?是口頭上的描述?是理想國裡的展現?還是在戲臺台上的粉飾?聖經裡有一個大家都熟悉的故事 ,描寫一個行淫被抓的婦女,一群人吵吵嚷嚷理直氣壯的來請耶穌裁決,經上是這樣的描寫當時的情況,只見耶穌心平氣和的說了ㄧ句發人深省的話;你們當中誰是無罪者可以先拿石頭丟她之後低頭用手在地上不停的寫著,祂到底寫些什麼?聖經沒有交代,我們只知道一個結果,那一大群理直氣壯的行公義者竟然在不知不覺中銷聲匿跡,如果時光倒置,我們又將會如何置處?如果愛與赦免牽涉到設定的選擇對象,是因為身或心的傷害?還是因為看得見的或看不見的傷害?
        行出愛或饒恕到底是哪一個簡單?愛是一份隨時可昇華的情感?因此愛可以如此隨興的泛濫。饒恕卻是一份需要消弭傷痛的療癒過程,而疤痕永在,情何以堪?特別是對於那種自以為是的堅持、傲漫無改的犯錯者,有必要去展現這樣的大度量嗎?或許可以做這樣的詮釋,饒恕是因為愛自己,因為只有這樣才有辦法幫自己脫離那份無形的傷害。一定要先愛自己,不愛自己的人無法饒恕別人的過錯,也就永遠跳不出傷害的槽廄。愛不是施予,愛是一種情感能力的行使。饒恕卻必須透過學習與認知之後所決定做出的非常行為。愛是一種自然的反射表達,饒恕卻是一種反自然的行為表現。通常在傷害之後的最先下意識反應;帶有拒絕、憎惡、附恨意的表達一般應算是蠻正常的。通常我們聽到的反應是,絕不輕易原諒或饒恕,那會造成啥樣的結果?讓我們舉個例來說吧!就好像欠債人與被欠債人的關係,欠債人一副涼勢涼勢的樣子,不過就是欠了你老人家一百萬而已,這個人每天還不是照吃照喝,輕鬆過日子嗎?這件事對這個人來說,好像大象被蜂螫到,根本不痛不癢,反過來說那個被欠債者,嘿!是一百萬哪!那是我大半生作牛作馬才累積成的耶,每天的催要、每天的追討,被欠債者反成了欠債者似的,日日難過、心神不寧。這不是因為筆者沒這個錢借人才說這種風涼話,原本我們就不該輕易的相信、借貸給人,通常借出去的錢就像潑出去的水,若以這種心態借人,就比較不會造成身分易位的問題,否則要不回借出款反成了欠債人,就非常的不合算了。前面說過饒恕是一種反自然的行為表現,但是,卻是一種另類的保護自己不再受傷的方式。饒恕裡面一定要有愛自己與原諒自己失錯的成份在內。在筆者有限的認知裡,不一定要雞婆的去告訴對方或要求對方誠心的認錯,就是因為對方是一個會讓人氣結的欠債者,所以饒恕才會是一種反自然的行為表現,才會是一種值得被肯定與值得去實行的超高值行為。總之,不論是愛或饒恕,筆者絕對尊重曾經有過創傷的任何一個個人在走過時間之後所做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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