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饒恕
不久前在新眼光的靈修短文中讀到饒恕篇,文中還特別提到整本聖經就是著重在饒恕這兩個字,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耶穌為衆人的罪受釘十架這件事。作者強調耶穌死前所說的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所作的”。另外有人強調的,是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下,做啥?有一預定論說;降世是為人的贖罪祭。因此
“愛與饒恕”這個話題就一直在筆者腦中飄盪揮之不去。
“愛與饒恕”是一種看不到也摸不到的感覺,就像一幅抽象畫一般,深具個人的情感流露與主觀的表達。情人眼裡出西施就是最好的明證,若非如此,不是美女者要如何嫁出去?“愛與饒恕”有如雙面的利刃,絕不是豬八戒照鏡子,兩面不是人。
“愛與饒恕”是一種攪動人心的遊戲?還是一種人心設定性的選擇對象?經上真的有如此記載;愛你的敵人,赦免人的過錯七十個七次。又在歌林多前書十三章寫下對愛的詮釋如下;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愛是一份完整的感情還是有缺陷的情感?它也包含情慾、佔有、負責、包容、饒恕在內嗎?還是什麼莫須有的…………?若從知難行易與知易行難切入,表面上看來好像只是自知的說法,那麼 “推己”、“及人”又該算是怎麼回事?“愛與饒恕”到底是紙上功夫?是口頭上的描述?是理想國裡的展現?還是在戲臺台上的粉飾?聖經裡有一個大家都熟悉的故事
,描寫一個行淫被抓的婦女,一群人吵吵嚷嚷理直氣壯的來請耶穌裁決,經上是這樣的描寫當時的情況,只見耶穌心平氣和的說了ㄧ句發人深省的話;“你們當中誰是無罪者可以先拿石頭丟她”之後低頭用手在地上不停的寫著,祂到底寫些什麼?聖經沒有交代,我們只知道一個結果,那一大群理直氣壯的行公義者竟然在不知不覺中銷聲匿跡,如果時光倒置,我們又將會如何置處?如果愛與赦免牽涉到設定的選擇對象,是因為身或心的傷害?還是因為看得見的或看不見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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